案大篆者,周宣王太史史籀所作也,或云柱下史始变古文,或同或异,谓之为“篆”。篆者,传也,传其物理,施之无穷。甄酆定六书,三曰“篆书”;八体书法,一曰“大篆”。又《汉书·艺文志》云:“史籀十五篇。”并此也。以史官制之,用以教授,谓之史书,凡九千字。秦赵高善篆,教始皇少子胡亥书。又汉元帝、王遵、严延年并工史书是也。秦焚书,惟《易》与史篇得全。《吕氏春秋》云:“苍颉造大篆。”非也。若苍颉造大篆,则置古文何地?所谓籀、篆,盖其子孙是也。史籀,即大篆之祖也。

赞曰:“古文玄胤,太史神书。千类万象,或龙或鱼。何词不录,何物不储。怿思通理,从心所如。如彼江海,大波洪涛。如彼音乐,干戚羽旄。”

背

剡纸易墨,心圆管直。

浆深色浓,万毫齐力。

先临告誓,次写《黄庭》。

骨丰肉润,入妙通灵。

努如直槊,勒若横钉。

虚专妥帖,殴斗峥嵘。

开张凤翼,耸擢芝英。

粗不为重,细不为轻。

纤微向背,毫发死生。

工之未尽,已擅时名。

诗

背

向展右背,长伸左足。峻角一支,潜虚半腹。已放则留,无垂不缩。

分若抵背,合还并目。似侧映斜,似斜附曲。覃精一字,工归自得。

盈虚统视联行,妙在相承起伏。

案古文者,黄帝史苍颉所造也,颉首四目,通于神明。仰观奎星圆曲之势,俯察龟文鸟迹之象,博采众美,合而为字,是曰“古文”,《孝经援神契》云“奎主文章,苍颉仿象”是也。夫文字者,总而为言,包意以名事也。分而为义,则文者祖父,字者子孙,得之自然,备其文理。象形之属,则谓之文;因而滋蔓,母子相生,形声、会意之属,则谓之字。字者,言孳乳寝多也。题之竹帛谓之书。书者,如也,舒也,著也,记也。著明万事,记往知来。名言诸无,宰制群有。何幽不贯,何往不经。实可谓事简而应博,岂人力哉!《易》曰:“上古结绳以治,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。”夫至德之道,化其性于未然之前;结绳之教,惩其罪于已然之后。故大道衰而有书,利害萌而有契。契为信不足,书为言立征。书契者,决断

昔庖牺氏画卦以立象,轩辕氏造字以设教,至于尧舜之世,则焕乎有文章。其后盛于商、周,备夫秦、汉,固夫所由远矣。文章之为用,必假乎书;书之为征,期合乎道。故能发挥文者,莫近乎书。若乃思贤哲于千载,览陈迹于缣简,谋猷在觌,作事粲然,言察深衷,使百代无隐,斯可尚也。及夫身处一方,含情万里,标拔志气,黼藻精灵,披封睹迹,欣如会面,又可乐也。

尔其初之微也,盖因象以瞳眬,眇不知其变化。范围无体,应会无方。考冲漠以立形,齐万殊而一贯。合冥契,吸至精。资运动于风神,颐浩然于润色。尔其终之彰也,流芳液于笔端,忽飞腾而光赫。或体殊而势接,若双树之交叶;或区分而气运,似两井之通泉。庥荫相扶,津泽潜应。离而不绝,曳独茧之丝;卓尔孤标,竦危峄之石。龙腾凤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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