匡章说:“陈仲子难道不是个廉洁的士人吗?住在於陵,三天没吃东西,饿得耳朵听不见,眼睛看不着。井上有个李子,被金龟子吃了大半,他爬过去,取来吃了三口,耳朵才听得见了,眼睛才看得着了。”
孟子说:“在齐国的士人中,我一定把陈仲子当作大拇指。尽管这样,仲子怎能算作廉洁呢?要扩充仲子的操守,那一定得当蚯蚓才可以。蚯蚓,在地上吃干土,在地下喝黄泉水(一切都不求人)。仲子所住的房子,是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建筑的呢?还是盗跖那样的强盗所建筑的呢?所吃的谷米,是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种的呢?还是盗跖那样的强盗所种的呢?这都是很难说的。”
匡章说:“这有什么关系呢?他亲自编织草鞋,他的妻子绩麻练麻,用它们来换取生活用品。”
孟子说:“陈仲子,是齐国的大家族。他的哥哥陈戴,从盖邑得的俸禄有几万石。他把哥哥的俸禄看作不义之禄而不吃,把哥哥的房屋看作不义之室而不住。避开哥哥,离开母亲,住在於陵。有一天回家,有个人送给他哥哥一只活鹅,仲子就皱缩着眉鼻说:‘哪里用得着这个嗷嗷叫的东西?’过些时候,他的母亲杀了这只鹅,给他吃。他的哥哥从外面回来,说:‘这就是那嗷嗷叫的东西的肉呀。’仲子出去吐掉了。母亲的东西不吃,妻子的东西就吃;哥哥的房子不住,於陵的房子就住。这还能算扩充操守吗?像仲子这样的人,只有变成了蚯蚓才能扩充他的操守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