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料库
探索
我的
站点
吴处厚 〔宋朝〕
国法须遵守,金科尽诏条。
一毫如有犯,三尺不相饶。
岂肯容奸黠,何须恃贵骄。
自然逢吉庆,神理亦昭昭。
昵称须为2-8个汉字,一年可修改1次,不可重复。剩余 1 次
中间为标准字号
加载中...
暂无诗单,可在上方创建
暂无其他诗单,可前往「我的诗单」新建
确定删除所选背诵记录?
「诗词不可」坚持免费开放,服务器与维护每月约需 1800 元。
已有 51 位读者留下支持
Hazel感谢
匿名感谢支持本站持续运行
PingPi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