妾薄命二首·其一

背

携玉手,喜同车,比上云阁飞除。

钓台蹇产清虚,池塘灵沼可娱。

仰泛龙舟绿波,俯擢神草枝柯。

想彼宓妃洛河,退咏汉女湘娥。

简评

《妾薄命二首》是三国时期魏国诗人曹植的两首六言乐府诗,诗纯以叙述、描写出之,终篇未有一句评说性的议论,为人提供了一幅近于影像的逼真画面。

第一首诗写的是诗人与甄后两人白天一同携手同车,在铜雀台游玩戏耍的美妙回忆。其中携手同车,可能是两人在这段恋情生活的实录,后来在所谓十九首诗中,曾经多次出现这样的回忆:“不念携手好”,“携手同车归”,成为了后来两人共同的回忆。

曹植由备受亲宠的子臣变成了特加监管的罪人,他对当权者的淫逸腐败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。魏太和五年(公元231年),曹植奉诏入京觐见,他对权贵们花天酒地、纵情声色的生活感慨良深,在第二首中,真实地记录了他亲眼目睹的场景。这首诗精心选取典型事物进行细致入微的描绘,极中表现权贵们酒肉女色的彻夜之欢,酒具、酒菜、女饰、女舞等无不显示出主办者的地位、身份,篇末又通过客人的言辞反衬出主人的淫乐无度。曹植才气过人,雅好慷慨,常于诗中横生议论,一语点题,但这首诗纯以叙述、描写出之,终篇未有一句评说性的议论,为人提供了一幅近于影像的逼真画面,这是颇有匠心的。长时间处于“危疑禁锢”之中,曹植不能不谨小慎为,“改心回趣”,但只要人们把那些描述百姓痛苦生活的诗拿来对读,便能清清楚楚地看到诗人埋藏在权贵淫乐图背后的真正用心:他是把憎恶、愤怒的主观情感溶进了平和、冷静的客观描写中,表面上是水波不兴,实际里却是激流飞湍。这是曹植去世前几年诗歌创作中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