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管子·戒篇》说:“没有翅膀而能四处传飞的,是语言;没有根柢但却能牢牢固结的,是感情。”可见语言不靠翅膀,它的飞翔甚为容易;感情无须有根,它的牢固也并不困难。那么用文字把它们记录下来使之垂流后世,可以不谨慎吗?从古以来的作家,都在不同的时代相互驱驰前进。他们有的才气卓越而行文豪爽迅速,有的思考精纯而用心周密;可是在用思上往往难于周到圆通,很少没有缺点的。陈思王曹植的文章,是众多文人中的杰出者,而他的《武帝诔》却说,“尊敬的英灵永远蛰伏”,《明帝颂》也说,“圣王的身体浮轻。”浮轻好像蝴蝶,永远蛰伏又颇像昆虫,用来指极尊贵的帝王,难道是恰当的吗?左思的《七讽》,讲到孝道却不赞成,像他这样违反圣人之道,其余的就不值得去看了。潘岳的文才,善于做哀悼的文章,然而他却在悲悼内兄的文章中说,感叹他用的杯口上存留着口液;在哀伤夭折的孩子的文章中却说,将要返回时好像还疑心他还活着。按照礼制,“口泽”、“如疑”这样的字眼都是用在极尊敬的人身上,而他却用在同辈或下辈身上。文辞虽然写得够悲哀,原来的含义却因此丧失了。
至于君子的比拟人,一定要是同类的,可是崔瑗哀悼李公,把李公的德行比作黄帝、虞舜,向秀作赋哀悼嵇康,把他的受刑情况和李斯相比。虽然两种比方都同样有差错,与其如向秀那样比方得过坏,不如像崔瑗那样比方得过好,然而都像高厚念的诗那样,就比得太不伦不类了。
一切工巧的言辞容易标立,拙劣的词语难于隐蔽,这些语言上的毛病,实在比白玉上的污点更难磨灭。繁多的例子难于一一记载,所以这里只约略举出了四条。
至于作文的方法,在于运用文字和确立文义。文字凭借解释规定含义,文义用理论来加以说明。可是晋代末年的文章,意旨模糊,开始有“赏、际、奇、致”这样的言辞,最后有“抚、叩、酬、即”这些话语。往往单独举出一个字,用来说明情意。“赏”字的意思是赐赏,难道和内心的理解有关吗?“抚”字的意思是执握,跟文章的情理有何相干?在《尔雅》和《仓颉》里没有听说过这样的用法,在汉代和魏代的写作中也没有谁这样用过。凭空领会好像可以辨识,考核文字完全没有这种意义,这实在是文情诡讹所造成的,是文风衰薄浮夸的弊病。可是刘宋以来的文人才士,对这种弊病没有谁能够改正。这种旧有的坏文风习染成为一种习俗,不是一朝一夕的缘故。
近代的作家,大都猜疑忌讳过多,甚至从语言的谐音中去挑毛病,从语音的反切里去找缺点。这些对古人来说虽然是不屑一顾的,但是对当今来说却值得加以注意。再有,写的和他人的作品有相同的地方,照理应该删去或改动,如果掠取别人的美辞作为自己的功劳,那就像春秋时阳货盗窃了宝玉大弓一样,终究不是自己所有。全部抄写别人的东西,那就如同端走箱子盗窃;只是从侧面摘取几句,那就如同摸别人的口袋。然而时代遥远的问题不大,但是同时代的就成为罪状了。
至于书的注解,是为了正确地说明事理;可是也有在研究上发生谬误的,或者轻率地凭主观随意作出判断。张衡的《西京赋》写到中黄伯、夏育、乌获那样的大力士,而薛综却错误地把他注释为“阉尹”——太监头,这是他没有听说捉斑斓猛虎的勇士。再有《周礼》按井纳税,十井三十家按旧例出马一匹;而应劭在解释“匹”的意义时,认为或者是计量马首,或者是数计马蹄,这难道是辨明事物的正确解释吗?考查古时的端正名称,车称为“两”而马称为“匹”,用“匹”和“两”作为马和车的计量名称,含有两两相配的意思。因为古代车子都有“贰车”、“佐车”与之相配,拉车的马有骖马和服马相配,服马、骖马和车子都不是单一的,所以名称必须成双。名称确定后又有变化,那即使是单独的一只马也要称为“匹”了。其实匹夫匹妇,也含有与此相同的相匹配的意思。车“两”马“匹”的含义很小,可是历代的文人也搞不清楚;辞赋中这类浅近的事情,注释也常差之毫厘谬以千里;何况钻研经书,还能不发生谬误吗?辨别“匹”字的意义而去计算马的头首和蹄脚,选择勇士而去驱遣太监,太违反常理了,所以特别举出这两个例子来引以为戒。丹青的色彩开初有光泽而后来变暗,但文章年岁越久远却越是有光彩,倘若错误能够在一朝加以校正,可以流传千年也没有惭愧了。
赞词说:
神箭手后羿也曾有过误差,神御手东野稷也曾败驾。他们虽有杰出的才能,但有了错误便引以为戒。
作品中有一个小小的缺点,千年之后也不能改变。能写出美好没有毛病的文章,也算得善于写作的高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