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料库
探索
我的
站点
孙直言,英宗治平三年(一○六六),为广南东路转运判官。事见清同治《广东通志》卷一五。
昵称须为2-8个汉字,一年可修改1次,不可重复。剩余 1 次
中间为标准字号
加载中...
暂无诗单,可在上方创建
暂无其他诗单,可前往「我的诗单」新建
确定删除所选背诵记录?
「诗词不可」坚持免费开放,服务器与维护每月约需 1800 元。
已有 51 位读者留下支持
Hazel感谢
匿名感谢支持本站持续运行
PingPing